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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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

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从事广告经营业务都必须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资格。 我国广告法第26条规定:“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依照上述规定,广告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这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广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市场调研机构和广告设计、制作、编审机构;

(2)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市场调研、广告策划和代理人员,设计、制作、编审及财会人员;

(3)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流动资金和经营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各项广告管理制度;

(5)承办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或出口广告业务,还应有了解国家进口政策的有关人员、 翻译人员, 并有稳定的外商来华广告和出口广告业务渠道。 这类单位从事广告经营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体;

(2)设有专门广告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

(3)有相应的广告设计、制作设备;

(4)有与广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各项广告管理制度;

(6)广告费收入须单独立帐。 对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需对其制作设备、技术、人员等进行审查。具体来说,包括:

(1)是否具有一定的广告专业技能;

(2)是否熟悉广告法规,有审查广告内容的能力;

(3)是否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流动资金;等等。 中外合资合作广告公司除应具备广告公司的条件外, 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合资、合营的外商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法人;

(2)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

(3)具有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和广告效果测定等能力,能够为中方合营合资者培训广告专业人员;

(4)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美元。

我想开一家广告报刊(有些行内人士也称报媒,但是只在本地区免费发放的那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所说的“广告报刊、在本地区免费发放”的这种应该就是属于DM的广告报刊。DM不是杂志刊物,也不通过销售盈利,所以是不需要刊号的,当然你现在不卖钱是属于赠阅,但是既然要公开发行,就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注册申请、审批和备案。

要做这种DM广告的话,必须是经营3年以上的广告公司才能申请DM刊号,且注册资金必须在150万以上的。如果你的广告公司经营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足的可以增资。(一般都有一些工商代理公司,可以为你做一些投资公司进行注资,注册完成后撤走资金,他们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另外就是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取得广告发布文号,及印刷广告许可证号。如果手续齐全的话,申请刊号花的钱并不多,就是手续费等乱七八糟的,大概2000元左右就能搞定,当然如果在相关部门有熟人的话那就更好办。

如果你既没有“经营3年以上的广告公司”,又没有“150万以上注册资金”的话,那可以考虑挂靠或者加盟一家具有以上条件的公司。

以下是相关法规:

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二)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企业成立3年以上。

第九条 广告经营者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四)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广告经营者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予以核准的,核发《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不予核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另外补充点,做这种DM广告起步还是很难的,前期投入也比较大,除非你有现成的广告客户资源。所以建议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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